由江苏艺术基金资助,盐城师范学院承办的“江苏地方戏曲编剧人才培养”项目,旨在通过江苏地方戏曲编剧人才的培养,推出一批遵守地方戏曲传统又具有开阔艺术视野,同时具备专业知识的地方戏曲编剧人才,孵化出一批高质量的江苏地方戏曲剧本,讲好江苏地方故事,传播好地方声音,探索江苏地方戏曲创作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可能性路径,并通过与江苏省各大地方戏曲院团的深度互动,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江苏地方戏曲舞台精品,弘扬传统文化、繁荣戏曲文化事业。现面向全省招生。
一、 主办单位
盐城师范学院
二、 协办单位
盐城市剧目工作室、江苏省淮剧艺术研究会
三、 教师团队
本项目教师团队由季国平、俞为民、朱恒夫、刘祯、吴新苗等戏曲理论专家,罗周、武丹丹、陈明、徐新华、杨蓉等地方戏创作经验丰富、创作成果丰硕的剧作家,李鸿良等业内知名的表演艺术家组成。(篇幅限制,所有授课专家未能一一列出)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1.集中培训阶段,时长为30天(包括理论授课与考察采风)。
分两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9月20-30日;第二阶段:10月10日-10月30日
2.剧本打磨阶段。学员根据集中培训期间授课教师的指导建议进行剧本打磨。
(二)集中培训地点:盐城师范学院(江苏盐城)
(三)培训形式:免费脱产培训,采取集中面授、跟踪指导、交流考察等多种形式。
五、培训内容
(一)戏曲理论与文化研究模块
(二)编剧技巧与创作实践模块
(三)地方戏研讨与采风模块
(四)剧本创作与实践指导模块
六、成果展示
(一)成果展示时间:2025年12月。
(二)成果展示形式:作品展示。
七、报名要求
(一)招生范围:在全省范围内招收专业编剧学员30名。
(二)报名条件:
本项目面向江苏省内各地市剧目创作室、文艺团体和艺术研究院所等招生,择优选拔专业编剧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对创作成果突出的地方戏编剧人员优先录取。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心理健康,具备较强的研究实力,集中培训期间保证能够脱产学习;
2.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3.取得与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均可申报。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录取学员名单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公示。
(四)报到时间:9月20日(集中报到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
(五)报到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师苑宾馆一楼大厅)
八、报名需提交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江苏地方戏曲编剧人才培训班报名表》1份。(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证明、获奖证书、单位在职证明复印件与电子照片1份;
(三)本人近年创作的戏曲作品照片/视频等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
(四)能保证培训期间脱产30天学习(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五)全部材料的电子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于2025年9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dfxqbj@163.com,文件以“江苏地方戏曲编剧人才培训报名材料+单位+个人姓名”命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并将纸质版邮寄至盐城师范学院。
1.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 徐明翔 收
2.联系人:徐明翔 联系电话:15720808011
3.电子邮箱:dfxqbj2025@163.com
九、录取报到
培训人员名单确定后,项目组会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入选学员。录取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十、学员管理与结业
(一)培训结业:学员完成培训课程,综合考勤、考绩等情况,达到培训要求成绩合格的学员将由江苏艺术基金颁发认证的结业证书。
(二)教学管理:学员在校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学员管理条例执行。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期间个人出现学习以外的问题,责任自负。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三)培训费用
1.本项目为江苏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原单位承担。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江苏艺术基金管理条例执行。
2.若学员学习期间未能完成规定学时、不能按时提交人才培训项目要求的成果,需全额退还所有经费。
(四)说明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项目的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按盐城师范学院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同时学员与项目主体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主体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地方戏曲编剧人才培训班》项目组所有。
盐城师范学院
2025年9月1日
江苏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报名表.docx